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3]93号
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随州市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随价字[2003]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随州市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按成交总额采取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以下(含10)2
210以上至100(含100)1.6
3100以上至1000(含1000)0.8
41000以上0.4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随州市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随价字[2003]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随州市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按成交总额采取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以下(含10)2
210以上至100(含100)1.6
3100以上至1000(含1000)0.8
41000以上0.4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