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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电子政务双卡工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2 生效日期: 2004-03-02
发布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解决政府系统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信息安全等问题,根据国家、省的规划、部署以及我市实际,确定在全市实施电子政务"双卡工程"(即"公共服务一卡通"和"市民社会化服务一卡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电子政务"双卡工程"的意义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是指国家机关和对社会提供服务的机构,运用信息、通信和加密技术进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活动。电子政务"双卡工程"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信息化创新工程。实施该工程可进一步推进基础信息共享,解决目前存在的资源浪费严重、"信息孤岛"等问题;有利于建设安全的网络环境,实现网上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双卡工程"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一)"公共服务一卡通"主要面向全市的组织机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业者发放,持1张公共服务卡即可进入政府各部门的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在网上实现审批、纳税、交费、年检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公共服务一卡通"按先试点再逐步推广的原则实施。3月份先选择部分已开展电子卡应用的部门进行试点。 
  (二)"市民社会化服务一卡通"主要面向市民发放。凭3张电子卡(电子身份证、市民卡和银行卡),即可在政府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上享受社保、医保、教育、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费用查询、交纳等及时、便捷、安全的服务。"市民社会化服务一卡通"6月底完成调研、论证工作。 
  (三)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信息产业厅、山东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信办字[2003]26号)要求,我市电子政务"双卡工程"依托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加密技术支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双卡工程"的协调领导工作。同时,由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建立包括市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涉及的各有关部门都要给予积极配合,确保信息的顺利交接、有效共享和高效应用。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实施"双卡工程"的宣传工作,让全市各组织机构、个体工商业者及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双卡工程"的内容、作用及相关办理知识,推动"双卡"工程的深入实施。 
 
 
二○○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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