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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9 生效日期: 2004-01-19
发布部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实施,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18号)以及《东莞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东莞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名牌为龙头,集中力量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全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企业运用名牌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树立“东莞制造”就是高品质的名牌效应,推动我市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 
  二、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增创扩大开放新优势。加入WTO后,发达国家正利用其拥有的名牌产品优势,争夺我国市场。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扶持和保护名牌产品迅速成长壮大,一方面提高名牌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抵御国外名牌产品对我市相关产业的冲击;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应用国际先进的产品开发、质量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等策略,提高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达到以质取胜目的,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二)有利于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我市要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从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迈进的目标,必须大力调整和优化我市现有产业结构。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社会资源向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重点产品流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有利于实现新型工业化。技术含量高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基础,这就要求企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可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努力提供各项优质服务,逐步树立品牌形象,从而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发展现状 
  截至2003年11月份,我市共有13647个注册商标。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个,分别是步步高和金正;广东省著名商标有18个,分别是太阳神、七宝一丁、津威、步步高、金正、松鹰、福地、唯美、百味佳、玉兰、以纯、华美、徐福记、丹宝利、国泰、虎威、基业、奇声;中国名牌产品4个,是步步高电话机、激光视盘机,金正激光视盘机,唯美建筑陶瓷;广东省名牌产品有19个,分别是步步高语言复读机、唯美陶瓷地砖、津威乳酸菌饮料、虎威皮鞋、TR带座外球面球轴承、生益双面及多层印制电路板、福地彩色显像管、玉兰PVC墙纸、永联弹力花边带、东华机械TTI系列全自动电脑注塑机、东莞电机厂的Y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中成保险粉、生益SL牌阻燃型覆铜箔层压板、华润硅酸盐水泥、松鹰休闲服、东越的休闲服、龙的传说休闲服、美时漆木家具、绿卡中华鳖种苗;国家质量免检产品6个,分别是华润水泥、新虎威皮鞋、步步高DVD视盘机及电话机、金正DVD视盘机及电话机;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57家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获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基本是民营、集体企业,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子、电器、化工、服装、食品、建材等。 
  四、目标内容 
  名牌是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名牌的总体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现阶段,我市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主要内容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推进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和工业)、“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培育和扶持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重点产品争创名牌,发挥名牌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优先发展具有主导作用的支柱产业, 提高全市产业在国际分工的地位和竞争力,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推动企业品牌的发展。 
  目标:经过3年的努力,再创50个以上具有示范性的在省内质量、效益、知名度具有领先地位的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新增5个以上有较强竞争力,产品质量好,用户满意度高的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到2010年,再创100个左右可以反映我市企业竞争力的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商标,新增10个以上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并有2-3个具有国际竞争能力和优势的世界名牌产品。在此基础上,发展一批有相当经济规模、素质较高、竞争力强的生产名牌产品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我市在国际上有较强竞争能力和优势的名牌体系。 
  五、发展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发展名牌既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发展名牌带动战略,企业要自觉把握时机,创造条件,主动争创名牌。 
  (二)统一领导原则。推动名牌发展战略,是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各部门要在全市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根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开展工作,共同推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 
  (三)内外资共同发展原则。东莞是一个外向型经济特征非常明显的城市,发展名牌,既要在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中发掘培育,又要开拓视野,创新制度和方法,引导外资企业扎根东莞,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设计机构、试验机构,注册商标和产品品牌,培育“东莞原创”的外资品牌。 
  (四)坚持高标准原则。名牌的优势,在于其品质优良、服务周到,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推进我市名牌战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企业要严格要求,从产品品质、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和服务质量多方面创造条件,争创名牌产品和著名、驰名商标。 
  (五)择优扶强原则。推进名牌战略,要从各行各业中培育,更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情况和实际,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培育和扶持的力度,争取短期内培育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名牌产品和著名、驰名商标。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联席会议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东莞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是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联席会议组织制定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名牌管理规定,研究确定不同时期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凡涉及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均要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批转执行,各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此外,各镇区也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发展和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当地企业争创名牌。 
  (二)认真做好名牌产品发展规划。我市要从制造业基地向制造业名城转变,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就必须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因此,从现在起,就要做好名牌战略的发展规划,力争在短时间内使我市的名牌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有较快的发展。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要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紧组织制定我市发展名牌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工作职责的要求,从名牌带动战略与我市企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把创名牌与发展我市名优产品、优势企业结合起来,与发展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制定好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名牌带动战略的研究。市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相关领域名牌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和高技术领域企业,实施名牌推进工程;要致力于改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正确选择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培育和形成名牌优势;要研究如何引导企业提高认识,自觉从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制订符合企业发展的名牌带动实施方案。 
  (四)大力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我市名牌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建设和完善以品牌宣传、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委托或组织中介组织或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本行业名牌带动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为我市企业名牌的创立、发展、壮大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 
  七、认定管理 
  (一)完善对名牌的评价认定工作。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现有评价标准与认定办法,进一步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东莞的实际情况,设立和评定东莞市名牌产品(工业和农业)等,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东莞市名牌评价认定体系,如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各项技术指标在内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包括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经济指标等在内的市场确认体系以及对名牌价值和企业信誉进行评估的价值确认体系;要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来评价和认定名牌,力求所评定的名牌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名牌。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名牌保护机制,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和关闭技术工艺落后、质量低下的产品和“五小企业”,加强部门间的联合与协调,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对名牌自身的管理,维护名牌形象。获得名牌产品、驰名或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要加强技术进步,搞好市场营销网络、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名牌价值与形象;同时,要提高行业自律的自觉性,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市场规则等不正当竞争以及出现其它重大违规问题的,有关评审部门将取消其取得的称号,以维护名牌的声誉。 
  八、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强化名牌意识。开展名牌带动战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重点介绍名牌战略、名牌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名牌政策、名牌信息等,集中宣传、推介我市名牌;引导企业提高对名牌的认识,重视对名牌的宣传、推介,走创名牌、用名牌做大做强企业之路;以多种形式报道企业创名牌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名牌意识,营造一个推动名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创名牌基础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考核办法,强化质量监督;要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力度推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建立和健全与产业技术发展和世贸组织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其次,选择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协助企业制订名牌创建方案,经培育和扶持达到条件的,及时推荐参与国家和省名牌评选。 
  (三)运用公共财政杠杆,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要给予通报表彰。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同时获得上述奖项两个以上的,只奖励最高的那个奖项。各镇区也要根据本地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目标,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 
  (四)依托技术进步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必须立足于技术进步,要结合《东莞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要求,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形成一批含金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关联度大的名牌产品;要利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扶持政策,大力协调、帮助和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有关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其他各项奖励基金计划;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的国债、重点技改挖潜资金、技术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名牌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符合国家当前工商领域投资政策的产品、技术目录》以及《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对“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和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出口产品达到一定规模,优先安排出口退税资金;积极为企业争取便捷通关、检验检疫等手续,促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我市企业以“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为主,自有名牌拥有率低。通过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促使我市企业走一条从加工仿制到自主研发的创名牌之路,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东莞特色的名牌产品;加快制度创新,推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进民营企业家族式的营运模式,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盛誉的名牌产品和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群体。 
  (六)发展商贸业企业名牌。我市数以万计的外资企业、国内企业,高度发达的制造业和超过700万的各层次人口,促成了我市高度发达的商贸环境,造就了像富民集团、天和百货、东莞国药、中域电讯、美宜佳等一大批商贸企业。这些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了较大的规模,资本也比较雄厚,其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也有了质的提高,我们要适时加以引导,规范其守法经营,做强做大,发展我市的商贸企业名牌。 
  (七)建立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办事优先制度。凡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只要守法经营,就可参照《关于完善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制度的通知》的条件,申办“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并可享有《关于印发东莞市扶持大型企业优惠措施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对持有办事优先卡的企业,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当天给予答复或办理。 
  (八)我市各金融机构对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九、发挥效应 
  (一)扶持名牌做强做大,发挥龙头作用,带动相关行业创名牌。以一批主业突出、有名牌优势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开展联合、重组、兼并、合资合作、股票上市等,迅速形成优势产业群;鼓励名牌产品出口,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培育一批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产品,提高我市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带动相关行业做强做大,延长产业链,发展新的名牌,形成良性循环。 
  (二)以名牌效应带动引进外资。名牌战略的实施,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同时,也延长了产业链,使我市产品配套的优势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引进外资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要利用名牌产生的效应,有目的有重点地引进跨国公司、大企业、大财团的直接投资,并利用他们实施投资战略本土化的契机,发展一批合资合作的名牌。 
  (三)推动区域品牌形成。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已经是东莞的一张亮丽名片,形成了在国内外很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我们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过程中,通过打造一批名牌,有意识地树立我市产品、企业、行业、地区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名牌效应,促进形成产品、企业名牌与区域、行业名牌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东莞区域品牌的知名度,促进各镇区特色经济的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 
  (四)加快人才聚集。名牌的发展提升了区域和企业的形象,也为各类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创业和发展空间。因此,要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全面增强我市,尤其是企业对经营管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各类中高级人才的吸引力,并要结合我市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把握好时机,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加快人才聚集,推动东莞经济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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