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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本地网电话号码升位工作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7 生效日期: 2003-10-17
发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速“大大连”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扩大电话码号资源,满足社会各界对通信迅速增长的需求,我市本地网电话(固定电话及小灵通)号码将于2004年3月21日由7位升至8位。为确保升位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此次电话号码升位工作分两步实施。2003年11月21日零时起,大连庄河、长海地区的所有7位号码首位改为“9”。2004年3月21日零时起,全市所有本地网电话号码前加“8”(包括庄河、长海地区)。 
  二、此次电话号码升位工作由辽宁省通信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牵头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程全网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电话号码升位是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的大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应树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对升位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电话号码升位工作。 
  四、电话号码升位工作涉及到的需要对现有通信设备进行改造、数据修改以及升位调测的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升位方案的要求,及时、准确配合执行。通信运营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五、改号和升位工作技术复杂、涉及面广,操作中可能会引起部分电话用户短暂的通信中断。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要给予充分理解,并及时反馈信息。尤其是庄河、长海地区要进行两次改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升位前期向广大市民和用户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 
  六、通信公司和各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在升位期间积极主动地为机关、企业、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对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做出满意答复,及时排除各种通信故障,以保证电话号码升位工作顺利进行。 
  七、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及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升位宣传,使省内外、国内外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我市的电话号码升位信息,确保通信畅通。 
  特此通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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