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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外经贸委《关于2003年度对北京地区企业出口进行补助的通知》(京财企[2003]907号)的精神,2003年度对北京地区企业给予出口补助的工作已经开始,在2003年有出口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均可申报。请各出口企业按通知要求准备好材料,按时将申报材料报至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财务处513房间。
鉴于目前的情况,建议各企业在7月份(7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第一、第二 两个季度的补助。以后各季度的补助均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企业出口补助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对外贸易经营权批准证书复印件。《北京市企业出口补助申请表》请企业从网上自行下载。申请表需企业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表所填内容不得涂改。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5252481 65236688-2104
相关链接://www.bjfetc.gov.cn/fetc/fabu/chu/jicai/message.jsp?msg_id=77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ΟΟ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