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4]82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申请》(资证董字【2004】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此次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做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二、请你公司根据本批复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