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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通乾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及通宝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并续期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02 生效日期: 2001-08-02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1]25号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通宝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请示》(融通基金字[2001]05号)、《关于发起设立“通乾证券投资基金”的请示》(融通基金字[2001]06号)及其他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苏建、建皖、昌久基金合并规范为通宝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宝基金)。通宝基金规模为20975.4万份单位,存续期10年,自1992年5月31日至2002年5月30日。通宝基金采用契约型封闭式。

  二、同意通宝基金上市并扩募到5亿份基金单位,扩募后,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五年,至2007年5月30日。

  三、同意通乾基金的设立及上市申请,该基金采用契约型封闭式,发行20亿份基金单位,存续期为15年。

  四、同意你公司担任通宝、通乾基金的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为基金托管人。
  同意你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通宝基金的发起人;同意你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通乾基金的发起人。

  五、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有关机构在基金发行、上市、扩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有关职责,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基金发行、上市及扩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完成。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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