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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1年度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8 生效日期: 2001-01-18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年第1号

中国证监会决定于2001年6月举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证监会从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称考委会)全面负责考试的领导工作,考委会办公室(下称考办)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工作,考办设在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
  在考委会的领导下,考办负责考试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考试的协调、巡考等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承担报名、准考证制作、成绩通知及收费工作;社会有关专业考试机构承办其它考务工作。

  二、 报名条件
  (一) 证券公司、兼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基金托管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机构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工作人员。详细机构名单可以参阅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以下简称协会网站),网站地址:www.s-a-c.org.cn
  (二) 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申请相关从业资格的有关条件。

  三、 报名时间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法人机构统一在协会网站上报名的方法,不受理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1年2月1日至2月15日,法人机构修改本单位个人报名信息时间为2月16日至20日。
  报名期间考生应登录协会网站并打印个人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附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报各法人机构,各法人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登录证券业协会网站,按要求在网上填报考生信息。同时各法人机构应将考生照片分考区整理后于3月1日前统一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部,务请在照片背面注明考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协会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6号金阳大厦3层,邮编100032)。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将在协会网站中做详细说明。

  四、 考试科目及教材
  本次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期货基础知识、期货市场的管理与法规六科。考生可报考1-6门。本次考试不设证券投资基金科目。
  本次考试的辅导教材为中国证监会从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编写的《2001年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和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编写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辅导》。参考书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200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关证券代理发行、经纪、投资咨询、基金等方面的法规。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仍沿用1999年出版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辅导》,2001年证券类资格考试教材修订版将于2月底出版。大纲、教材由各法人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征订,征订办法请到协会网站查询。

  五、 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为2001年6月23日和24日。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安排为:
  6月23日08:30-11:00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6月23日12:30-15:00 证券交易
  6月23日16:00-18:30 证券发行与承销
  6月24日08:30-11:00 证券投资分析
  6月24日12:30-15:00 期货基础知识
  6月24日16:00-18:30 期货市场的管理与法规

  六、 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将在以下35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考生可选择一城市报名,并在此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考试通知书中明示。

  七、 报考费用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由考生所在法人机构统一于3月1日前汇至中国证券业协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协会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长安支行长安分理处,帐号:264024-34,户名:中国证券业协会。

  八、 其他说明
  考试合格并具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者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证券代理发行、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证书。
  凡申请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者须取得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两项科目考试合格证;凡申请证券经纪资格证书者须取得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交易两项科目考试合格证;凡申请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者须取得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两项科目考试合格证;凡申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者须取得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两科考试合格证;凡申请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者须取得期货基础知识、期货市场的管理与法规两科考试合格证。
  各科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2年。1999年、2000年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有关考试的其它事项,考办将陆续公告。
  考办咨询电话: 010-88061484
  报名咨询电话: 010-88061094、010-88061087、010-66720888转83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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