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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09 生效日期: 2003-02-09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云政发[2003]1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第十届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经2003年1月22日省政府第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二月九日 
 
 
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徐荣凯同志 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 
  兼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省科教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澜沧江至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小组组长。 
  秦光荣同志 负责省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计划、财政、交通、税务、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科技、教育工作。 
  分管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交通厅、地方税务局、统计局、粮食局、省政府研究室,联系省国家税务局。 
  兼任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学位委员会主任、昆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李汉柏同志 负责社会稳定、救灾、民族、政法、民政、宗教、民航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宗教事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残联,省地震局、驻滇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民航部门。 
  兼任省禁毒委员会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省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 
  程映萱同志 负责监察、人事、审计、机构编制、行政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管和整顿、烟草、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监察厅、人事厅、审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省烟草专卖局、财政部驻滇财政监察专员办、审计署驻昆特派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昆明监管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中国保监会昆明特派办及其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 
  兼任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两烟”打私打假领导小组组长。 
  邵琪伟同志 负责外经贸、外事、旅游、文化、港澳台及侨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文化厅、广播电视局、旅游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云南分会。联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文联、社科联,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中央驻滇涉外机构。 
  兼任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组长、省旅游产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李新华同志 负责工业、信息产业、电力、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合作办公室、信息产业办公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联系煤矿安全监察局、邮政局、通信管理局及电力、电信、铁路等中央驻滇工交单位。 
  兼任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孔垂柱同志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和乡镇企业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乡镇企业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供销合作社、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联系省气象局、武警云南森林总队及中央驻滇农林部门。 
  兼任省绿化委员会主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吴晓青同志 负责国土资源、建设、卫生、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卫生厅、计划生育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体育局。联系省红十字会。 
  兼任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省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滇池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 
  陈小娅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新闻出版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厅、新闻出版局。联系省科协、省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央驻滇科研机构。 
  兼任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省院省校合作领导小组组长。  
  邹纲仁同志 协助省长处理专项事务。 
  分管省信访局、档案局。联系省国家保密局。 
  兼任昆明仲裁委员会主任。 
  刘平同志 负责处理省政府的日常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公室、驻外办事处、新闻办公室、参事室、文史研究馆。联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省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秦光荣至程映萱,李汉柏至孔垂柱,邵琪伟至李新华,吴晓青至陈小娅,邹纲仁至刘平。 
  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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