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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2002年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30 生效日期: 2002-12-30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2]88号
        市内六区及塘沽、汉沽、东丽、津南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根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下达2002年军队离退休干部交接安置计划的通知》([2002]政干发字第286号),现将2002年我市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是军地双方的一项政治任务,担负安置任务的区县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交接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双拥工作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协调,互相配合,热情服务,确保我市今年接收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天津市2002年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计划表(附表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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