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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广州华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21 生效日期: 2000-08-2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广州华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公信知识产权企划有限公司、成都市天策知识产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金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裕阳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商协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信息有限公司北京亚业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伟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京诚企业事务策划有限公司新疆天诚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兴成智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谢天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京顺商标事务所:
  你单位关于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收悉。
  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商标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你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依法代理国内外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商标事宜。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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