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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2-16 生效日期: 1998-12-16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上字(1998)155号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申请的批复》(厦证监[1998]092号)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41,891,889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25,057,051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6,834,838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2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法人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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