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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2-01 生效日期: 1995-12-0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发布文号: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你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请示函转去。就其请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遵义仡山春酒厂营业执照吊销后,其商标注册人主体已不存在,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应报商标局办理注销手续。但考虑到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应在清算范围内。因此,在清算中原企业清算组织可以对该注册商标进行转让或申请注销。
  原企业清算工作结束后,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及时填写注销注册商标申请书,并附送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决定,连同《商标注册证》一起,报送我局办理注销手续。《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附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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