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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2 生效日期: 2003-06-12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淮府[2003]5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淮南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淮南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皖国土资[2003]33号文件精神,在全面落实200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情况,特编制200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对2002年度预案的检验 
  根据2002年汛期全国气候趋势预测会综合信息,2002年厄尔尼诺现象可能出现,夏季主要多雨区可能位于江淮、长江中下游及江南东部一带。我市实际气候变化为:第一季度降雨偏多,夏季主讯期降雨平稳,淮河水位偏低。2002年预测我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目标主要为:地面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及淮河堤坝过坡失稳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八公山土坝孜、大瓜地、谢家集、潘集地区。预测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地质灾害发生。 
  (一)岩溶塌陷至总体预测发生地段为八公山土坝孜地区、大瓜地、李郢孜地区、九大地区,实际情况为:土坝孜和李郢孜地区岩溶塌陷相对稳定,大瓜地岩溶塌陷有所变化,发展趋势是向淮凤公路方向延展;九大地区发生了新的岩溶塌陷,并有不断扩大之势,经检验,2002年对岩溶塌陷灾害发生和发展的总体预测与实际情况较为吻合。 
  (二)采空塌陷至2002年总体预测采空塌陷主要沿矿井周围分布,重要危险区段为新谢矿区和潘集矿区的采空塌陷区。实际情况为:各矿区的采空塌陷灾害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表现程度较强的为新谢矿区和潘矿区。总体预测基本准确。 
  (三)淮河堤坝失稳至2002年总体预测为地表沉陷与矿山采动影响致使土体结构疏松,使各类防洪堤坝失稳并出现险情,在汛期之际李咀子一石头埠一带、凤台县谢郢孜、淮南段淮河北岸防洪大堤极易产生过坡失稳、崩解、管涌与塌方等。实际情况为:在汛期,淮河大堤淮南段整体平衡,新谢隔堤下沉情况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加固。实际情况与总体预测基本一致。 
  (四)矿坑过坡失稳与陡坎崩坍至2002年总体预测八公山的丁家山、大百家山,田家庵的舜耕山,大通地区的上窑山一带为防范重点地带。以上地区岩石裸露,采石场众多。由于采矿影响山体过坡失稳,危岩陡坎极易造发山体崩坍灾害。实际情况未发生重大灾情。 
  二、200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预测的主要依据为: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人类工程活动情况、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气象资料以及2002年安徽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等。 
  (二)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预测2003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仍以地面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和地下工程灾害为主,其次为淮河堤坝过坡失稳的地面沉降灾害,同时也存在发生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潜在因素。 
  (三)灾害发生的时间预测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预测,地面岩溶塌陷、淮河堤坝过坡失稳、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尤其是暴雨时段和暴雨过后的一段时间。小型崩塌、采空区塌陷和地下工程灾害与采矿活动有密切关系,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地面沉降灾害属缓变地质灾害,在全年各个时间均有发生。 
  (四)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预测 
  综合过去全市地质灾害发生规律预测,地面岩溶塌陷主要防范地点为八公山土坝孜、大瓜地、李更楼地区,李郢孜地区和九大地区。以上地区为地面岩溶塌高易发区,应重点防范。 
  采空塌陷区主要沿矿井周围分布,其危险区段以淮河以南老矿区及附近的采空塌陷区为主,该地区采矿时间长,多层次采空巷道纵横交错,构造岩溶裂隙发育,存在着不可预见的突性灾害诱发因素。潘谢矿区、新集矿区的采空塌陷区也存在发生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随着煤碳开采强度的加大,采空塌陷区的面积不断增大,灾害危险程度加剧。 
  矿区矿山地下工程灾害如矿坑突水、岩暴、瓦斯突出、矿震等灾害主要发生在井下,具有突发性、连锁反应的特点,故应加强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 
  各类防洪堤坝失稳灾害,主要发生在李咀子一石头埠一带、凤台县谢郢孜、淮南段淮河北岸防洪大堤、新谢隔堤等地段,这些地段极易产生边坡失稳、崩解、管涌与塌方灾害。2003年新谢隔堤仍是防灾重点设防地段。 
  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发生在八公山地区的丁家山、大百家山,舜耕山和上窑山地区的采石场。在汛期,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内也存在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潜在因素,应加以重点防范。 
  地面沉降灾害主要分布在田东、洛河湾、沈家岗等地,此外在平圩、潘集、凤台城关镇、新集矿区等地也将产生新的地面沉降灾害。这类灾害造成的危害是个缓慢的过程,其治理的难度极大。 
  2003年度总体预测的有关内容参见附表:《淮南市200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预测一览表》。 
  三、2003年地质灾害预案分解 
  (一)地质灾害分级 
  一般级至指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较大级至指死亡3人(包括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重大级或特大级至指死亡10人(包括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体制及机构预案 
  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要求,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并实行分级管理和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部署各项防灾应急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准备工作。 
  一般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所在地的县、区政府领导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县、区成立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救灾工作,市政府视灾情,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将灾情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较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立即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和现场防灾救灾工作。并报请省政府,征得省有关部门对灾区的紧急救援。 
  重大级或特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报请省政府,由省政府和市政府立即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应急处理和抗灾救灾工作,并报请国务院主管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三)常规应急准备预案 
  1、市国地资源局负责本系统的业务 
  组织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推进地方性法规建设步伐,实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组织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在管好用好每年市财政拨付的30万元专项资金的同时,组织好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防治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省级和国家级防治资金的支持。在组织好全市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进行灾型分类监控,划出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危险区,使减灾防灾工作更具有目的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组织编制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开展全市汛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预警工作。在汛期,将组织力量对重点防范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进行巡查,核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汛期是防灾工作的重点时期,为此,汛期要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的认识,增强其自测自救的防御能力和防灾的应变能力。 
  2、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系统的业务 
  负责制定矿业生产活动诱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如采空区塌陷、矿震、矿坑涌水等井下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3、市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业务 
  负责制定我市境内沿淮堤坝及水利设施的崩岸、崩塌、堤坝下沉等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4、市林业、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业务 
  负责制定植被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内容的泥石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5、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业务 
  负责制定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6、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业务 
  负责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建设系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7、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业务 
  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规范采矿、施工、抽排地下水行为,对陡坡开荒、垦植、乱砍滥伐应严格禁止,保护好地质环境,避免和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思想上、组织上以及物质条件上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除本年度的重点地质灾害预测区段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灾害将随时可能发生,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强化防灾意识,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防灾、减灾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实施调查、勘查评价、组织专家论证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工作。 
  2002年,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防灾预案和近年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制定出本辖区、本系统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将灾害危险区(段)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乡镇、单位和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具体负责人。 
  (二)加强和完善速报制度 
  参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行业标准,我市存在10个灾类2个灾型17个灾种,灾害分级从特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均有发生,尤其是矿山地下工程灾害一旦发生,多属突发性特大级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极为重要。 
  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各级政府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防灾预案的要求,做好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划出警戒线,确定人员撤离、疏散的方向和线路,并有专人值班和巡查。 
  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好速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并同时向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通报,请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和做出应急措施。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瞒报或不报,如有发现,依法查处。对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段,各级政府应落实预防措施,建立和完善好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救措施。 
  在每年主讯期到来之际,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防灾、救灾部门的横向联系 
  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涉及行业较广,主要涉及气象、水利、交通、城建、环保、地震、矿业等部门。针对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部门之间协作与联系,落实好市政府下达的防灾预案,并做好本部门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的编制,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并积极组织落实。 
  (四)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 
  我市是典型的矿业城市,矿业的发展使地质环境发生了变化,诱发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其种类繁多,成因复杂,要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使地质灾害防治不仅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而且成为法定行为。与此同时,在全市建立和实行大中型项目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逐步建立申办矿山预缴地质环境保护证金制度,对于项目立项后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批准用地。对于不缴保证金的,不批准采矿权,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设大中型项目,是最大限度地减小地质灾害对经济建设造成的损失。 
  (五)加大防治资金投入 
  2002年,市政府第175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市财政拨出30万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资金上的保证。同时,我们还将积极申请省级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支持,并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坚持“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的良好机制。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规划 
  地质灾害调查和规划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基础,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依据。目前,我市地质环境的总体状况、地质灾害分布、各类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的强度、趋势、波及范围尚不明确,没有详细的数据或分布图。为此,应及时开展全市地质灾害调查和规划工作,摸清家底,方能做出正确决策,采取科学的防治方法,取得防治工作的最大成效。 
  在地质灾害调查和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网络和计算机预警系统及突发性灾害发生救灾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的监控以及救灾应急反应。 
  附件:淮南市200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预测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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