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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联合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3 生效日期: 2002-09-03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
发布文号: 陕政发[2002]47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陕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包括延安、榆林两市,土地面积8.0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6.44万平方公里,年均入黄泥沙达7亿吨。这个地区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同时其地形地貌在西北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这个地区建设示范区,既是防治黄河洪水泥沙灾害的重要举措,又能为西部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借鉴。示范区建设内容和目标是:通过实施封育保护、精品小流域建设、淤地坝系建设、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围建设、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示范、城市水土保持建设、延安中尺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验示范、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0平方公里,建设1个中尺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验示范区,2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城市,25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技示范围,100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精品小流域,100个水土保持生态示范村,100个开发建设项目恢复治理示范工程,500应治沟骨干工程,1500座中小型淤地坝,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使示范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提高15%,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0%,林草覆盖率达到45%,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落实配套资金;水利部负责行业指导,安排创建资金;中国科学院负责提供科技支撑。 
  为了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共同组成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示范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按照《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行动计划》,组织编制市、县、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带动西北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不断跨上新的台阶,力争早日实现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陕西省人民政府 
水利部 
中国科学院 
2002年9月3日 
 
  附件: 
 
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行动计划 
 
  1997年8月5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姜春云同志《关于陕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调查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措施和经验是好的”,发出了“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伟大号召。1999年,江泽民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必须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黄河的一项根本措施,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朱镕基总理在陕北视察时指出,要“下定决心,持之以恒,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治黄河奠基,为子孙后代造福”。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国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五年来,陕北人民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批示精神,落实朱镕基总理提出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政策措施,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主线,以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抓住退耕还林的历史性机遇,调整思路,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实施封山禁牧,开创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局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建设了一批示范样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探索新时期开展大规模水保生态治理与发展区域经济相结合的途径与模式,探索地方政府、行业部门与科研单位共同实施水保生态建设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科技创新途径,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共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一、目的和意义 
  陕北是革命老区,是国家新兴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又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多沙粒沙区,生态环境十分恶劣,水土流失类型复杂。陕北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在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是根治黄河洪水泥沙灾害的关键地区。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是陕西省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践新时期党的治水方针和生态建设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旨在认真总结陕北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快陕北地区水土流失的治理步伐,提高综合防治标准、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探索在新时期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途径和模式;确立初步实现秀美山川的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完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科技创新途径及技术支撑体系,为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树立大样板,培育新典型,推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创建示范区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党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科技为支撑,以水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主线,以重点示范工程建设为突破口,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行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区域经济,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创建示范区,建立大尺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样板,推进山川秀美目标的实现。 
  创建示范区的原则: 
  1、坚持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2、坚持以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统一规划,分区防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与试验、示范和推广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多渠道投资,统筹安排,适当集中,优势互补的原则; 
  4、坚持植被建设与工程建设相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 
  5、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示范区基本情况及创建目标 
  (一)基本情况 
  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总面积8.06万平方公里,包括陕西省延安、榆林两市,共有25个县(区),418个乡镇,人口525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5人。2001年,农民人均产粮395公斤,人均纯收入1100元。示范区地处黄河中游,涉及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9条主要支流,包括风沙区、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原沟壑区、天然次生林区四个类型区,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水土流失面积6.44万平方公里,年均入黄泥沙高达7亿吨。 
  陕北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贫困地区,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气候干旱,基础设施差,生态建设和恢复难度大。长期以来,陕北地区一直是我国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治理黄河泥沙的重点地区,陕北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坚持不懈地探索治理水土流失的途径,开展了大规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走出了一条具有陕北特色的水土保持之路。1982年,水利部将陕北列为全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启动了延河、无定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治沟骨干工程建设力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中国科学院于50年代在陕西设立研究所从事水土保持研究工作,在陕北设立水土保持综合实验站开展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方面的监测、研究和示范工作,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努力,形成了目前在黄土高原重点推广的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优化模式。2000年,中国科学院结合启动《西部行动计划》,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延安联合创建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试验示范区,开展了中尺度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研究和试验示范。国家有关部门也先后启动了生态农业、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项目。截止2001年底,陕北地区已综合治理水土流失22540平方公里,建设基本农田757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草)2259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35%,林草覆被率达到35%,有效地治理了水土流失,减轻了水旱和风沙灾害,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水土保持已成为当地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为开展示范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示范区创建目标 
  通过五年(2002年-2007年)努力,将陕北建成一个集保持水土、恢复生态、开发产业、科技示范、休闲旅游、体制创新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使陕北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并在重点工程建设区内初步实现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区域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1.全面实行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实行围栏舍饲、农村替代能源建设和移民搬迁,采取封、造、补相结合的办法,使林草覆盖率由35%提高到45%。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以人均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基础,调整农村产业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展特色经济,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500元,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提高15%,初步治理程度达到50%,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确保退耕不反弹。 
  3.通过以库、坝、井、窖和节水灌溉为主体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天上水,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初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10个百分点,解决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 
  4.建立水土保持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重点示范工程科技贡献率提高10-20%。 
  5.建立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成效的监测及评价体系,有效监测和预报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和危害,合理评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效益,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决策提供依据。 
  6.探索建立管理有序、运转灵活、协调高效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7.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8.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 
  四、建设内容和任务 
  以封育保护工程、精品小流域工程、淤地坝系建设工程、水资源配置和利用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村工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工程、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城市水土保持工程、中尺度试验示范工程和水土流失监测工程等十大工程为重点,统一规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五年创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0平方公里,修建高标准基本农田200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600万亩,种草300万亩,实施封禁治理400万亩,陡坡退耕400万亩;兴建治沟骨干工程500座,淤地坝1500座;新建水窖100万眼,水井5000眼,使示范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提高15%,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0%,林草覆盖率达到4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2亩(其中坝地1亩),为持续稳定地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封育保护工程 
  在示范区25个县区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移民等措施,全面封育保护18000平方公里。制定封育保护的地方法规和乡规民约,建立严格的管护制度和监督体系。一是抓住退耕还林的机遇,加大退耕力度;二是设立黄龙山、乔山、神木、府谷天然林自然生态保护区,实施天然林保护,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功能;三是对现有水土保持植被、疏残林地、退化草场、荒山(沙)荒坡和退耕地等实行封禁管护,加快植被恢复,减轻水土流失;四是在交通不便和生存环境恶劣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和改善原生植被,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二)精品小流域建设工程 
  在延河、无定河等一级支流重点治理的基础上,在全区精选100条小流域,进一步提高完善。以增加群众收入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通过五年的建设、改造和提高,使流域内植物措施、工程措施、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科学配置,山、坡、沟、村综合治理,调整农村产业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到治理期末,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达到80%,土壤侵蚀量减少70%,土地利用率达到80%,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30%,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稳定提高,初步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确保退耕还林“退的下、稳的住、能致富、不反弹”。 
  (三)淤地坝系建设工程 
  结合精品小流域建设,以控制沟道水土流失、发展农业生产、减少入黄泥沙为目标,兴建治沟骨干工程500座,淤地坝1500座,建设拦蓄用功能齐备、淤排路设施配套、安全生产的沟道坝系工程50个,形成综合、完整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充分发挥坝系拦泥、蓄水、淤地功能,科学利用水沙资源,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探索坝系建设的途径,发挥治沟骨干工程在发展农业生产、减少入黄泥沙、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四)水资源配置和利用工程 
  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中心,大力开展井、窖、池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配合沟道库、坝,形成小流域水资源综合配置和利用工程。重点兴建水窖100万眼,水井5000眼,发展节水灌溉220万亩,解决 50万人口饮水困难,在有效满足生活用水的条件下,合理安排生产用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用水需求,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生活、生产、生态的持续协调发展。 
  (五)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工程 
  以改善村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建设1000个生态景观优美的水土保持生态村。水土保持生态村的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实施村民住宅用地统一规划,重点开展生活用水工程建设,有效满足生活用水需求;推广先进合理的住宅设计,提高空间利用率,实现人均住宅面积17平方米;开展村民住宅改造和绿化美化,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实行家畜、家禽圈养,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集中排放,改善居住卫生环境;开展村内道路建设,改善村内交通条件;村庄周边种植林草,保护村庄生态环境。 
  (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工程 
  建设25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围绕县城,在近郊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分步实施,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成为具有水土保持研究、高新技术展示、优良种质资源推广、生态知识普及、治理开发技术培训和旅游休闲等六大功能集中展示的基地。 
  (七)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示范工程 
  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把示范区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完善陕北地区市、县、乡、村四级监督网络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提高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100%、执行率达95%以上,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水土保持与开发建设协调发展。建立100个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恢复治理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八)城市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建设延安、榆林两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城市。以城区和近郊区为重点,以立足城市,面向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发展为原则,结合保护革命旧址和风景名胜,围绕城市防洪、城区开发、园林绿化、生态农业和特色旅游等项目,实施以水利工程为基础的综合整治,改善和美化环境,建立起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综合防护体系,实现人均绿地6.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0%,保持水土,净化空气,保护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九)延安中尺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验示范工程 
  建设延安中尺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试验区,面积700平方公里,包括安塞县、宝塔区的9个乡镇。以水资源开发、坝地建设、高效设施农业、果农复合、林牧结合等5种模式的研究与技术示范为基础,探索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实施途径与技术措施。通过5年建设,将示范区建成集科学研究、技术集成、试验示范为一体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尺度试验示范基地,实现人均基本农田2.5亩,人均经济林果1.7亩,林草覆盖度达到56%,累计治理程度78%以上,减沙效益60%,人均纯收入实现1900元。 
  (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榆林、延安两市2个水土保持监测分站,25个县(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站,组建监测机构、配备技术人员,购置监测设备,建立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针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选择典型性、代表性强的6条小流域、6个开发建设项目、3处100-1000平方公里的退耕还林区和若干延河、无定河流域断面,应用3S等先进技术和常规手段相结合,采集水文、气象、泥沙、植被、土壤等资料,运用信息系统进行分析处理,及时、准确掌握水土流失动态、水土保持效益等信息,预测预报水土流失灾害险情。 
  五、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技能普及和技术培训、技术干部交流、实用技术推广、关键技术攻关、高新技术引进和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机制,强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支撑,提高工程科技含量。 
  (一)建立水土保持人才培训与技术推广体系 
  建立市、县、乡三级基层干部和群众技术培训体系。5年内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次,中国科学院选派一批高级专业人才到地方参与示范区建设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加大实用新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含量。 
  (二)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 
  以科技示范园为基地,以技术培训和工程示范为基础,大力推广小水源高效开发利用、集雨节灌、机修梯田、径流造林、飞机播种、抗旱造林和水土保持耕作技术,大力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研究开发水土保持关键技术 
  针对当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研究开发降水与地表径流资源化及高效利用、区域植被配置与快速建造、高抗逆性速生林草品种快速工厂化培育、草地建设及高效舍饲养殖、旱作节水农业、特色农产品贮藏加工的关键技术,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引进应用高新技术 
  以提高决策管理水平为中心,加快高新技术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以“数字黄土高原”为基础,应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初步建立示范区水土保持基础空间数据库,完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发陕北地区土壤侵蚀预报模型、水土保持效益评价和水土保持环境效应评价模型,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决策管理提供新技术和手段。 
  (五)开展科学研究 
  结合示范区和精品小流域建设,以适度超前为原则,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研究。重点研究陕北地区生态建设模式与宏观规划的理论和方法、生态修复的途径和潜力、生态建设中植被演替规律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生态用水及其合理配置方法与途径、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承载能力及其评价、陕北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黄河泥沙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和作用等,为治理黄河和西部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大、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成立由陕西省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 
  (二)投入措施。按照示范区创建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在优化配置、适当集中利用好现有项目和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扩大投资规模,加快创建步伐。示范区建设利用中央投入5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亿元,科技支撑投资5000万元。 
  (三)技术措施。成立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咨询专家小组,对示范区建设的技术路线和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指导;以中科院水土保持研究所为依托单位,搞好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关键技术研究;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积极鼓励科技人员深入试验示范和生产第一线;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科技服务培训体系,定期对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大实用新技术推广力度。 
  (四)政策措施。贯彻“个体承包”政策措施,按照“谁承包、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允许综合治理成果依法继承、转让,依法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四荒”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水土流失治理责任制,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和开发的积极性,加快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参与流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通过龙头企业和“公司加农户”、“工厂加基地”等做法,为农产品建立稳定的市场渠道,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五)法律措施。依据《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和乡规民约,健全监督执法队伍,强化预防保护,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贯彻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谁管护”原则,打击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保障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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