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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新建铁路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7 生效日期: 2006-11-07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函〔2006〕436号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锡林浩特胜利东二号露天矿至克旗工业站铁路专用线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内环办发(2006)148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同意你局《锡林浩特胜利东二号露天矿铁路专用线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建设该铁路专用线时,可按照锡尔塔拉西方案进行,利用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交通走廊带,从实验区通过,以免再次对保护区形成大的切割。由于线路穿越较长,你局在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对土地占用、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生态恢复等从严要求,并加强现场监管,尽量减轻负面影响。 特此函复。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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