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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补助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英语研习活动经费作业要点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3 生效日期: 2005-02-03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台中(三)字第0940004649B号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0940004649B号令订定发布全文8点

一、依据:

本要点依据「挑战二○○八:国家发展重点计划-1.1.3外语师资计划」订定之。

二、目的:

(一)提升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英语知能,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二)增进教育品质,厚植国家国际竞争力。

三、补助对象:

各师资培育之大学

四、补助原则:

(一)补助方式:全额补助,每班补助之额度以新台币十万元为原则。

(二)补助项目及基准:

1.讲座钟点费及撰(编)稿费应依各该年度中央政府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规定支给;业务费应按实际所需项目之品名、数量、规格依市价或规定标准核实编列及执行。

2.研习班上课至少五日共三十小时,每班二十五人至三十人。

3.开课未满二十五人之班级,可依前开补助基准按未满二十五人等比例补助。

五、研习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办理时间为每年一月至十一月,以利用夜间、周末或寒暑假实施为原则。

(二)参加对象及办理方式:

1.参加对象:系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编制内按月支领待遇及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之现职合格专任教师。

2.办理单位:

(1)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依考量辖区内教师需求开设进修班次。高中职部分,除台北市及高雄市分别由其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委托师资培育之大学开设班次外,余由本部(中部办公室)负责委托师资培育之大学开班;国民中小学及幼儿园部分,由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自行调配开班。

(2)各师资培育之大学可考量招生情形,自行向本部提出申请开办各类教师英语研习活动。

3.办理方式:

(1)由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委请或与他县市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共同委请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若县市内之师资培育之大学未具有拟开班所需专长之教师,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可委请其它县市内之师资培育之大学聘请授课教师至本县市开课。

(2)开课地点以在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为原则;如考量多数学员交通之方便性,得由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与师资培育之大学依校外教学相关规定配合教师进修需求选定,不限在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非于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之班次,由本部酌予补助场地费。

4.班次类别:由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委托师资培育之大学或由师资培育之大学自行办理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英语研习活动类别以增进教师英语知能为主,辅以教师需求开设,如:旅游实用英语班、英语会话班、英语写作班、英语科教学网页制作班等。

(三)研习内容:

1.以增进教师英语知能为主。

2.各办理之师资培育之大学应于活动期间按研习相关评量规准,考核教师学习成效。参加进修教师经办理单位考核合格者,由所属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依规定核实采计研习时数。

3.各进修班次申请案经本部核定后,核定开班之师资培育大学应于开班前二个星期内上网公告活动及报名相关信息。

六、申请及审查作业:

(一)申请作业流程:

1.由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委请邻近之师资培育大学办理所需班次,或由各师资培育之大学自行考量招生情形向本部提出申请。

2.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至迟应于每年六月十五日前将委办学校名单汇送本部;受委办或自行办理之师资培育大学应依式填妥实施计划(如附件一)及经费申请表(如附件二,校内各单位皆需核章)一式二份,至迟应于每年八月二十五日前送本部审理。

(二)审查作业:

本部依据各师资培育大学拟定实施计划及经费概算表等数据,参酌前开补助原则审查各校申请案,核定各校补助经费额度,并函请各校备文检据报本部请款。

七、经费请拨与核销:

(一)经核定补助之师资培育大学,依核定之金额备文掣据报本部请款。

(二)各师资培育之大学所规划办理之各项研习活动应于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办理完毕。

(三)私立之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之各项活动应于规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并于办理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办理成效汇整表(如附件三)、成果报告、经费收支结算表(如附件四)一式三份、原始支出凭证一册等相关资料报本部核销,如有未办理事项之经费及结余款,应悉数报本部缴回。

(四)公立之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之各项活动应于规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并于办理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办理成效汇整表(如附件三)、成果报告、经费收支结算表(如附件四)一式三份等相关资料报本部核结,相关凭证请自行留存学校,以供审计单位查核,如有结余款,得纳入校务基金,如有未办理事项之经费应悉数报本部缴回,。

(五)经费请拨、支用、核销结报请依教育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规定办理。

八、补助成效考核:

各师资培育之大学应将办理各班次名称、各班次活动过程及成果等资料,汇编为成果报告,报本部备查。另各师资培育之大学应于成果报告中详列此类进修班别对于增进教师英语知能之成效,配合学员满意度问卷调查并与预期应产生之效益做评估比较,若未达预期效益,应分析相关原因,以供本部评估续予执行本案之参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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