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新建居民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30 生效日期: 2003-07-30
发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青价字[2003]30号

 
青岛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请示》(青电实[2003]130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试行新建商品住宅收取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的函复》(鲁价格函[2002]168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的范围 
  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是指高压T接箱起至一户一表箱止的所有供电配套设施及安装工程。包括高压T接箱、高压进线、变配电站(不含征地、拆迁、建房费用)、低压线路、低压T接箱、一户一表箱等以及线路基础、土建工程。 
  供电部门依据供电配套工程专业规划,负责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期提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 
  二、供电容量基准配置标准 
  1.基本配置:住宅每户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按4KW配置;100平方米及以上至150平方米的,按6KW配置;150平方米以上的,按8-10KW配置。 
  2.小区内的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W配置。 
  3.其他房屋、设施可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供电容量配置。 
  三、收费标准 
  (一)基本配置收费标准 
  普通商品住宅、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收取。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5元收取。 
  (二)特殊配置收费标准 
  在基本配置收费标准的基础上, 
  1.住宅每户每提高供电配置容量1KW,收费标准提高10%。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要求每平方米50W的标准配置供电容量的,收费标准按容量比例提高。 
  2.小区内车库、车棚、垃圾转运站等公建设施若要求低于每平方米50W的标准配置供电容量的,其收费标准按容量比例降低。 
  3.小区内公益性公建设施(敬老院、公办托幼小学、中学、居委会办公用房、环卫设施用房、路灯管理站)可按商品住宅收费标准优惠20%。 
  4.开发建设单位因场地狭小,要求采用小型化设备,收费标准上浮10%。 
  四、缴费和费用使用管理 
  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一部分,由市供电公司统一收取,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其他供配电工程费用(临时施工电源除外)。供电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证》时,按核定总额的20%缴纳;供电部门正式下达施工通知后5日内,缴纳50%,余额待供电设施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一次性缴清。 
  五、实施时间、范围 
  本批复自2003年8月1日起,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你公司需向市物价局、市建委报送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有关成本结算资料,以便核定正式收费标准。8月1日前市供电公司已受理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鲁价函[2002]168号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试行新建商品住宅收取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的函复 
 
 
鲁价格函[2002]168号 
 
青岛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新建商品住宅收取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的请示》(青价房[2002]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供电配套工程管理,简化供电业务手续,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城市一户一表工程的普及,同意你市新建商品住宅收取供电配套设施施工费的试点工作,供电部门直接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 
  二、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收费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从严核定,并报省局备案。 
  三、市物价局和市有关部门对新建商品住宅收费范围要严格界定,防止扩大收费范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