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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烟台市列为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10-25 生效日期: 1992-10-25
发布部门: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将烟台市列为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申请报告》(烟政发(1992)81号)文收悉。
   经研究,决定将烟台市列为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并原则同意《烟台市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希望你市按照“科技兴市”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并依靠科技进步,振兴乡镇企业,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把烟台市建设成为科技先导型的现代化城市,为全国沿海开放型中小城市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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