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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5年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3 生效日期: 2004-12-23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现将2005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2005年1月1日—3日休市1天(双休日除外),1月4日恢复交易; 
  2.春节:2005年2月7日—2月15日休市7天(双休日除外),2月16日恢复交易; 
  3.“五一”:2005年5月1日—8日休市5天(双休日除外),5月9日恢复交易; 
  4.“十一”:2005年10月1日—9日休市5天(双休日除外),10月10日恢复交易。 
  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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