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武价函[2004]62号
武汉广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销售价格的报告》(武广办字〔2004〕017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的规定,我局对“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筑面积119978平方米)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验。
经研究,“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第1一7、11一17、20一22、24一32栋(不含以上各栋顶层的计划内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审定为:框架结构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045元。 你公司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销售价格可向下浮动,并向社会公示销售价格。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