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1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4]53号)精神,为加强对自治区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我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金早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陈庆勇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方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李志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坚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蒙建敏自治区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忠国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岑可成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张勤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伟雄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张勤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