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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长安街沿线部分路口禁止机动车左转弯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5 生效日期: 2004-11-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01]年 第27号
  为保障长安街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11月25日起,长安街府右街南口由西向北方向、南池子大街南口由西向北方向、南河沿大街南口由西向北方向、王府井大街南口由北向东方向,6时至23时,禁止机动车(公共汽车除外)左转弯。 
  特此通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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