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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西南铝医院住院大楼装修后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13 生效日期: 2004-10-13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重庆西南铝医院: 
  你院《调整住院病床收费标准的请示》(西铝医[2004]26号)收悉。为给患者提供一个较舒适的治疗和休养环境,你院投资对住院大楼病房进行了改造和装修,添置了部分设施设备,根据你院请示和实际,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你院装修后住院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套房和标准单人间(含产科家庭式单人病房)的床位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并进行公示。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25元 
  三、叁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18元 
  四、4—6人间床位费标准均按《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渝价[2004]143号)执行。 
  以上价格于2004年8月1日执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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