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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5 生效日期: 2004-06-25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4]4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商务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改善投资环境的紧迫感。经过近年来的集中整治,我省投资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诚信度不高、行政干预不当、行政执法随意性、监督查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是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广大投资者的热切期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改善投资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改善投资环境的一系列决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皖发〔2002〕4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皖发〔2002〕14号??、《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3〕18号??、《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0号??等,对改善投资环境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自觉纠正本地本部门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真正把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落到实处。 
  三、继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持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原则,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或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的内容,在前些年集中清理基础上,继续进行清理,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2004年7月1日后,要严格遵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执行。清理后保留和修订的,以及今后新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除执行保密规定外,都要上网发布,并汇编成册,供投资者和公众随时查询。 
  四、清理收费项目,加强收费监管。全面清理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谁审批,谁纠正”的原则,一律予以取消。加强流通环节中的各项收费管理,严禁违规强制检验、鉴定和强行收费。建立健全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行政事业收费登记卡和许可证制度、收费稽查制度。在外来投资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采取公示栏、公告等形式,公开收费政策,接受监督。收费资金要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物价部门要依法加强收费年审工作,监督收费政策的落实,纠正并处理各种乱收费行为。监察、审计机关对违反规定进行收费、罚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大力推广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制、一审一核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凡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对外来投资项目事项,及其他涉及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服务事项,实行“马上就办”制度,推行AB角制、二审终结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务服务中心可依据办事人的申请,充分发挥部门集中、项目齐全的综合优势,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加快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网上申报、查询、审批的功能和作用。 
  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由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与质量进行整体性监察,并将其列入政风评议的内容。当前,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重解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和效率低的问题;同时,对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重解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的问题。抓紧出台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 
  七、推广投资环境监测点工作。为变上诉为下访,借鉴兄弟省市行之有效的投资环境监测工作经验,各地可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并热心此项工作的企业作为投资环境监测点,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双向联系制度,加大对当地投资环境的跟踪服务力度。通过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了解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营造投资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和早收益的良好外部环境。 
  八、加强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构,健全网络,市、县两级都要配齐配强投诉受理工作人员,切实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并赋予投诉受理中心相应的职权。要加大对投诉受理中心的硬件投入,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进一步拓宽投诉受理渠道,有条件的地方都要在政府网站设立投诉网页,开展网上投诉。要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投诉事项的办理力度,做到有投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切实把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好,把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保护好。 
  九、加大对影响投资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要敢于动真格,对正在发生的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损害地方对外开放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要加大惩治力度,决不姑息迁就。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或进行通报。 
  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投资环境监督检查活动。今年9月份,由省投诉受理中心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全省投资环境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专门组织一次由外来投资者和民营企业对政府部门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等情况的评议活动。对企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屡屡被投诉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通过与其省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谈话和反映情况的形式,责成限期整改,并公开作出承诺。被投诉一次经查实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优;当年被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经查实的单位,主要领导向同级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重大问题、损害我省对外开放形象的,部门或单位领导按有关组织规定引咎辞职。 
  十一、加强对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宣传。以我省投诉受理机构成立5周年为契机,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报道,形成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汇编工作,以便于各地、各部门干部职工学习和掌握政策,便于广大投资者领会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改善投资环境工作。 
 
 

省商务厅 
省监察厅 
省审计厅 
省物价局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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