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滨北公铁两用桥至朱家油坊路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30 生效日期: 2004-03-3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
发布文号: 黑价联字[2004]14号
 
 
哈西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省政府2003年12月20日协调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江北松浦地区的经济发展,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将滨江桥至朱家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一、对通过滨江桥收费站的小型车通行费由现行10元/辆次调整到8元/辆次;中型车通行费标准由13元/辆次调整到12元/辆次。 
  二、继续执行对松浦地区车辆收费的优惠政策,即:“对从事农田作业以及运送农用物资的农用拖拉机免收路桥通行费,对松浦镇从事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减半征收通行费,对镇政府及村所属单位非经营性运输的车辆暂免征车辆通行费”。 
  三、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仍按黑财综[2003]152号执行。 
  四、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