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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青岛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4 生效日期: 2004-03-04
发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发[2004]1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已经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计划主要指标予以下达,各专业计划将由市计委陆续下达。 
  2004年是实施“十五”计划关键的一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战略部署和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继续贯彻落实扩大内需的方针,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全力推进“三件大事”,加快“三大特色经济”、“四大产业基地”和“五大产业集群”的发展步伐;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围绕农民增收和保证粮食安全,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大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步伐;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加重视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增强城市创新能力,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完成我市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把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青岛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 
 
 
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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