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协《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加快拓展县域经济的建议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8 生效日期: 2003-09-28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鄂办文[2003]69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省政协《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加快拓展县域经济的建议案》转发给你们。省政协的这个建议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肯定。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批示中指出:“总的看,这个材料很好。可由两个办公厅转发各地、各部门参考。”请各地、各部门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省政协的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推动全省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加快拓展县域经济的建议案 
   
 
(政协湖北省九届第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省委、省政府: 
  省政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议定,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拓展县域经济”作为九届三次常委会议的重点协商议题。从今年4月起,省政协几位主席带队,组织各专门委员会,邀请省直有关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先后深入到18个县(市、区),进行了20多次调研活动;并委托12个地级市、64个县市(包括直管市)政协同时开展调研。省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对部分周边省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省政协于7月21日至22日召开九届三次常委会议,听取了调研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 
  常委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是正确的,连续两年召开县域经济现场会,并发出对政策放宽、对乡镇放权的文件,行动措施是有力的。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切实推进我省县域经济迅速发展,根据省政协九届三次常委会议讨论的意见,省政协第十一次主席会议研究议定,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掌握各地的贯彻情况,重视反复抓落实 
  全省发展县域经济现场会后,各地迅速行动,在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落实措施,招商引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展形势喜人。但贯彻落实的进展很不平衡,有的还存在认识不深、重点不明、措施不力、环境不优、作风不实等问题。有的地方抓县市一级较紧,抓乡镇一级较松;抓招商引资较紧,抓多渠道筹资和金融支持较松;抓大型企业较紧,抓中小企业较松;抓上新项目较紧,抓盘活存量较松。前者应更加抓紧,后者要加大力度。调查的情况表明:抓落实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在不少地方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现象,如,说是要解放思想,但却观念陈旧;说是要改革开放,但却“叶公好龙”;说是要开拓进取,但却安于现状;说是要克难奋进,但却畏缩不前;说是要合力支持,但却条块分割;说是要增加投入,但却存在金融瓶颈;说是要加强责任感,但却华而不实,工作很难到位。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关键措施要认真抓,反复抓,抓落实到位,促进县域经济突破性地发展。 
  二、要分析县域经济现状,注重经济结构调整 
  县域经济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连接点。在我国现阶段,县域经济是以县域范围内的城镇为中心、农村为基础,由各种经济成分和产业构成的一种有机体。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县域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有关数据表明,仍然存在发展不够,实力不强,后劲不足,特色不浓,效益不高,竞争力差的问题。从全国来说,我省县域经济滞后。2001年,按33个指标计算综合指数,全国县域社会经济最发达的100个县市,湖北省榜上无名。近几年来,我省县域经济产业结构虽有所调整,但依旧不尽合理。2002年,我省县域经济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24.3∶43.3∶32.5,第一产业所占份额过大、从业人员比重(48.5%)偏高,而且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为此,要根据经济发展一般规律,从县域经济实际出发,注重经济结构调整,认真实行分类指导,形成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县域工业,带动一、三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要高度重视拓展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中小企业 
  要明确县域经济的地位。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部分,承担着县市区域内“吃饭与建设”的繁重任务,关系到小康目标的全面实现。 
  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和支柱。县市以下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乡镇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重点。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地都很重视并有硬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我省抓中小企业,对推动县域经济增长、安置就业、农民增收、居民解困、提供税源、增加财力、支持农业、优化结构、“一主三化”、繁荣市场、拉动消费、维护稳定和建设小康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下岗、待岗人员较多的情况下(预计今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将突破650万,城镇富余劳动力将达到100万),办好一个中小企业可安排几十、几百人或更多的人就业,对发展、稳定十分有益。2002年底,湖北登记注册各类企业24.97万个,其中中小企业占99.8%。据省统计局对20个县市调查,中小企业创造的生产总值占县市总值的80%以上,税收占70-80%,安排就业人员1397万人,占二、三产业人数的77.5%。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些地方发展速度放缓,困难较大。存在思想重视不够,管理体制不顺,资金渠道不畅,企业负担沉重,政策支持乏力等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研究措施,认真落实,推进发展。 
  四、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完善落实政策措施 
  县域经济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政策。当前要着重研究、落实和用活、用足以下几方面的政策。 
  一是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首先,要巩固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当前最突出的是要给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克服重大轻中小、重公有轻民营的倾向,使之在市场准入、资金融通、土地使用、资质评定、税费征收、人才引进、公司上市、进出口权的取得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外资企业同等的待遇。其次,要借鉴国内外扶持中小企业的作法,从税收上给予优惠。第三,要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坚决清理和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一些合理收费项目,应纳入税收的轨道。对企业违规而进行的经济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金一律由税务机关代收,统一管理,从源头上禁绝企业不合理负担。第四,要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省、市级财政要专门列入预算,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技术改造、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工业园区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招商引资的政策。利用本地资源,借助外力发展自己是必由之路。在抓好改革,盘活存量的同时,必须下大力抓招商引资,扩张增量。当前要防止几种偏向:只重招外商,不重招内商,导致对内外商的政策不一样;只重引进来,忽视留得住,导致投资可能得而复失;只重大企业、大项目,忽视中小企业、小项目,导致产业基础不牢。招商引资要以企业、中介组织为主,推行业主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网络招商、联合招商,招商对象内外并重。县级政府要提供招商平台,积极推进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招商引资,对“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向互动交流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必要时要大员上阵,党政领导亲自抓招商引资。对招商引资取得成功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党政干部招商引资成功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或商家愿望,允许其到商家任职。 
  三是吸引和用好人才的政策。制定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改革,要逐步提高县市一级、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吸引国内外专门人才投身于县域经济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凡在地级以下城市(含地级市)和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跨地区人口合理流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要加强对县市提供智力服务和人才支持,抓好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是发挥科技主导作用的政策。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县市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这一地区的数额。围绕县域经济开发的重点任务,加强科技能力建设,组织对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加快重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具备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科技人员兴办科技型企业,简化工商登记,提高股权、期权和知识产权入股比例的上限。 
  五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政策。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要加强编制立法,严格控制机构、人员膨胀。按人口、经济实力等确定县乡行政编制,核算行政成本,进行量化管理;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离任行政编制和行政人员职数审计。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关系,推行“告知承诺制”、“窗口服务制”、“网络办公制”、“政务公开制”等服务型管理模式;坚决裁、撤、并各行政性事业收费单位,从根本上杜绝“政府行为市场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企业和农民不合理负担,降低行政成本。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要努力改善金融环境,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金融支持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资金困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要设法扭转县域金融投入下滑的局面。一是各商业银行要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职能部门,增加信贷投入,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特别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落实好对乡镇企业的新增信贷。二是对中小城市及农村新增存款(包括邮政储蓄新增部分)除按规定上交准备金外,60%应用于中小企业和支持“三农”贷款的政策,要确保到位。三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展业务,对基础较好、资产优良的信用社要支持其发展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信托与资金投资、风险投资等,激活民间资本。四是建立省市县多级信用担保机构。以财政资金作引导,联合企业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组建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民间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各种资金来源、各种组织形式参与、多层次结构的担保体系,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 
  六、要切实加强检查监督,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政策措施再好,不落实就等于零。对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决策和各项措施必须落实,落实,再落实。一是要抓住落实重点。要把发展落实在新上项目上,落实在技改项目上,落实在扩大再生产项目上,落实在盘活存量上,落实在新的发展亮点上。二是要政策细化。要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涉及到的各项政策分解到省直相关各部门,责成有关部门拿出可操作的措施,做到既有安排,又有检查。三是要及时配齐县乡党政领导干部。现在部分县乡党政一把手缺额,很不利于当地的工作开展。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时配齐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四是要集中精力。当前不少地方干部精力分散,省里要创造条件并鼓励各级干部集中精力抓发展、抓落实。五是要转变作风。强调各级干部深入实际,具体指导,调解矛盾,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并具体落实。六是要加大督办力度。办事无人监督,有布置无检查,有方案无结果,有承诺不兑现的不良作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党委、政府要正视和重视这些不良作风的影响,督办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纠正。同时,要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组织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地评议有关部门工作;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对阻碍发展、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坚决曝光。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