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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 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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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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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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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转发四川省劳动人事厅等三部门《关于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租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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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如何处理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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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中几次优惠政策在一九九○年到期以后如何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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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贯彻《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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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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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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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贯彻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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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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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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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特区国营企业成本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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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营企业客饭招待费用开支的财务处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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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营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终结审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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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农口国营企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等有关问题及审批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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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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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贯彻《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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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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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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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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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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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预算外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科目和税收会计、统计处理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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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国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接待费”开支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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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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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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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营企业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金社会统筹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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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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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营企业购买私房已成使用多年经补办批准手续后可承认买卖关系有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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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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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营企业购买私房已经使用多年何时补办批准手续方可承认买卖关系有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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