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二、煤矿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配备不少于1名,中等及以上矿井不少于2名。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三、煤矿必须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四、煤矿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五、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煤矿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七、煤矿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矿井,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八、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九、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矿井,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
十、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上一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思考——问题的提出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
- ·山东省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期限不得超过1年
- ·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规定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规定(试行)
-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规定
-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 ·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
- ·公安部 煤炭工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爆破器
- ·山东省临沂市龙山煤矿“1993. 8.5” 特大透水事故
-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文)
-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文)
-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文)
- ·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
- ·山东省启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
- ·山东省威海市强化措施抓好冬季渔业安全生产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
- ·山东省查处投机倒把活动的暂行规定[失效]
- ·山东省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暂行规定[失
- · 安全第一责任者怎样才算到位
- · 制定严谨而广为认同的安全标准
- · 打造企业中流砥柱:班组管理队伍
- ·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 · 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 · 论班组安全管理
- · 安全检查制度
- · 文明施工措施
- · 总经济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