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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夹河矿“6.23”顶板事故案例
www.110.com 2010-07-19 14:16

2004年6月23日中班19时30分,夹河矿运搬工区在-800~1010水平轨道暗斜井熅嘟食担梗4米处维修耙绳轮及轨道时,因巷道拱顶部喷体突然脱落,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一、自然情况
    -800~1010水平轨道暗斜井为全岩巷道,巷道坡度为21°,长度590米,巷道采取锚、网、梁、喷联合支护,净宽4.2米,净高3.4米,净断面12.47m2。
     该巷道由掘进一区煟础《痈涸鹗┕ぃ事故段巷道于2003年2月份开始施工,3月份施工完毕。由于该段为深部巷道,地压大,且受采动影响,掘进成巷后即出现喷体开裂等失修现象,由施工单位边掘进边修护。2003年3月至8月间,共进行了三次修护,修护时为了保持巷道外表成型一致、美观,对事故段巷道进行了复补喷,造成了事故段巷道拱顶部金属网外喷体厚度累计达0.6米。
    2004年5月,巷道竣工,经验收后,于5月16日交付运搬工区使用管理。

    二、事故经过
    6月23日中班,运搬工区安排电绞司机高某、挂钩工刘某、朱某三人到-1010轨道暗斜井上滑板运料。接班后,高某检查发现耙绳轮有一个缺囗,花道处尖轨不密贴,即叫刘某向工区汇报,要求下人处理。尔后,在未对耙绳轮和花道进行处理情况下,高某只对电绞进行了检查后,就由刘某等挂了料车运行,当车拉到花道处,靠主钩的第一个重车掉漏道,便将料车松到下车场拿道。后经检查发现耙绳轮底托板与轨道脱离,轨道被拉偏,不能走勾。即又向运搬值班室汇报,要求下人处理。工区即安排钉道工王某下井处理,18时王某到现场,电绞司机高某负责协助维修,王某安排高某去找道板,自已用尖锤在耙绳轮上方刨道板窝。约19时30分,高某刚离开现场到达下方安全门处,王某所在位置的拱顶部喷体突然脱落煶ぃ疵祝宽0.6~1.4米,厚0.1~0.4米 ,砸在其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钉道工王某未执行先检查后工作,不安全不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巷道失修且修护方式不当是形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 运搬工区负责该区段的管理,对严重失修可能造成后果重视不够,盲目安排工人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矿安监部、生技部对该段失修巷道的严重失修程度不清楚,亦未安排检查处理,疏于管理,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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