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知识 >
谁来保障老师的人身安全?
www.110.com 2010-07-19 13:19

  在期中考试期间,老师因制止一初一学生大声说话,而被该学生与另外两名同班学生拳打脚踢数分钟。事后,三学生纠集家长和社会人士数人持“鱼叉”和钢刀冲进学校,将该老师打至昏迷不醒。随后该老师被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该老师全身是伤,有失明的危险。

  学生不懂事,血气方刚,一时冲动,顶撞了老师,我们可以理解,毕竟年轻人,谁都会有一失足的情况,只要学生认识到错误,老师没有造成任何损伤,给老师赔礼道歉了就可以了。可是偏偏却有这样的情况,三个学生群殴了老师之后,家长后面又来个“秋后算账”,这架势貌似要把该老师置之死地。孩子小不懂事,但是家长却怎么可以这样不懂法律,不问青红皂白殴打老师?

  在我国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独生子女居多,孩子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这种爱子之心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家长既然把孩子送到学校来读书,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学到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老师在学习这个活动中起着引导作用,既包括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观,也包括纠正孩子以前形成的错误价值观。如果老师在引导孩子的过程中,家长总是跳出来对老师进行干涉,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这就把老师推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一是老师如果尽职地教育学生,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家长不同意,像该老师为了维护考场纪律,禁止学生说话,就被学生和家长以及一些社会人士“教育”成这个样子,那如果老师再严厉一点,那么该老师会被教训成什么样,也只有上帝知道了;二是如果老师对学生采取放任的态度,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家长又责怪老师的不负责任,没有尽心尽力教导孩子。老师左右不对,难怪一些当老师的朋友老向我抱怨老师难当。

  老师的主要只要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了到达这个目标,老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批评与教育是可取的,如果老师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学生,还得担心这个学生和他的家长会不会打击报复,自己会不会有人身安全问题,这样的话,你叫老师如何全心全意把心思用在教学上?老师就连安全需要这种低级层次的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又如何能够在教育事业上,达到自我实现的需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