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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危化企业的安全管理(上)
www.110.com 2010-07-19 13:46

曲靖市和全省、全国一样,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兴未艾,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民营经济在经营管理上有很多独到的特点,如在用工机制上就灵活多样。民营企业每年都要固定地或临时地招收大量生产经营一线的操作人员。这些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相当部分以农民工为主,他们文化水平总的偏低,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具有流动性大、工作更换频繁、安全意识与常识匮乏等特点,令企业尤其是民营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面临这一棘手的问题。

  以曲靖市安全生产技术中心2006年完成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评价来分析,涉及的民营危化品生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2%左右,民营危化品经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更是高达91%左右。这些民营危化企业相当部分一线的操作人员,以及部份法人代表来自于农村,他们文化基础较低、专业知识缺乏,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增大了难度,违规违章作业时有发生,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也难得到控制。这些民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到大量且品种繁多的危化品及中间体,以及液氯、黄磷等剧毒化学品。它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一旦泄漏还会严重污染环境。尤其是民营危化品生产企业,很多设备、设施、管道又在高温、高压工况下和强腐蚀的环境中运行,其生产过程本身就是危险的化学反应过程。另外,相当部份企业生产设备陈旧老化,操作的自动化、机械化水平不高,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缺乏必备的安全监测手段。现场作业时因投料、出料顺序、用量、速度、压力、温度的变化需对众多阀门的频繁开关、电气设备的频繁启闭,如稍有差错,就极有可能造成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等等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重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

  针对人员、设备、物料、工艺方法、作业环境、检测手段等企业生产经营必备条件,很多民营危化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足、不良、不当、不适应的现状。为此,建议民营危化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安全管理,进而提高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使之得以生存与发展。

  一、严格实施目标管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化企业应当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前提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然后组织动员全企业人员为目标任务的实现共同努力。

  就当前民营危化企业的状况来看,笔者认为从安全管理上应当确定每个生产、经营年度的以下几个指标。一是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为“零”的目标;二是一般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的控制指标;三是事故总量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下降指标;四是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的指标;五是职工技能及基本功训练达标或提高的指标。通过目标的制定,再层层予以分解,使全体员工、班组、车间都为企业目标的实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形成“安全重任大家挑,人人努力达指标”的安全生产局面。

  二、抓好全员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企业做好做实安全工作的基础之一,只有抓好它才能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懂得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一国家《安全生产法》作出的规定,任何企业不得违反,民营企业当然也不例外。

  针对民营危化企业的实际,笔者认为此项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入手。

  首先,建立健全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卡随人走。每个员工的岗位异动都记录在卡上,动态地开展管理及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

  其次,分门别类地抓好新员工、班组长、转岗员工、违章违纪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员这六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新员工:民营危化企业的新员工除开办初期进行集中统一培训教育、岗位实习、考核合格上岗外,而常见的情况是有时一月、一季或半年、一年后又有新的员工进入企业,这种分散地、陆陆续续地进入企业是民营企业的又一特点,也给企业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带来困难。浙江省某民营危化企业的做法是先对这些员工进行公司(厂)、分厂(车间)、班组的单独当面教育,然后指定师傅随岗学习9天,重点是熟悉作业环境、学习正确的操作规程、培训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等,经考核合格的员工,方允许独立上岗作业。与此同时,还应当根据新员工的数量,按月或按季安排集中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案例及应急知识,并现场解答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及有关疑问,使新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这种培训教育方法,我认为民营危化企业可资借鉴。

  班组长:他们是一线生产(经营)的作业人员,又是具体的管理者,同时肩负着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应当对他们重点培训教育。使他们成为具有熟练操作技能、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能从容应对事故处置的企业中坚力量。

  转岗员工:实行转岗确认制度,落实好对转岗员工实行转岗教育培训的人员和内容,并严格实施,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转岗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检查。

  违章违纪员工:民营危化企业不应当简单地将“三违”(违反劳动纪律、违反作业规程、违章指挥)人员扫地出门,应当对他们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再教育。让他们重新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沟通,共同分析违章违纪根源,切实帮助他们纠正违章行为,轻装上阵参加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现实的状况是绝大多数民营危化企业不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条件,更不具备发证资格。因此,民营危化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关键的是企业应及时地将人员送培。民营危化企业要认真对企业有关特种作业的持证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凡是涉及下列十种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内部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的人员都属特种作业人员,都应分别经培训教育后,由质监、建设、安监等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作业证,持证上岗。

  安全员:民营危化企业的安全员是生产线上或经营过程中的“啄木鸟”,除具备基本的上岗资格外,能否把事故隐患“啄”出来,是衡量其工作是否做到位的基本标准。对安全员可采取定期例会和知识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同时还要定期对安全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更好地做好安全工作。

  本中心多年来坚持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并与当地特种作业考核发证部门密切合作,在民营危化企业员工的培训教育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的协调工作中,均积极作为,受到这些企业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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