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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离我们有多远?
www.110.com 2010-07-29 16:14

  面对高房价带来的调控压力,物业税开征再次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物业税成为“两会”讨论的重点,并且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已提交,加上近期关于在深圳、北京试点征收商业物业税的传闻,物业税开征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那么,物业税能否开征,究竟何时开征,一旦征收,将产生什么影响呢?

  开征物业税是大势所趋?

  物业税首次出现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3批,在北京、辽宁、河南、深圳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即“空转征收”。2007年10月,我省焦作、濮阳两市也成为“空转”试点。2009年5月,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当下,在新一轮调控开始时,国务院提出要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物业税被认为是“可以有效抑制投机购房、打压房价”。

  现实情况是,酝酿已久的物业税在试点城市“空转”已经有近七年时间,但是依然处于“要不要开征”、“何时开征”的讨论中。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房地产行业、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

  据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最近公开的相关言论,其将开征物业税看做是财税体制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并表示:“物业税开征初期的心理意义可能更大于实际意义。它的作用机理在于,国家释放了一个将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抑制投机的信号来引导预期。”以贾康的身份和学术理论成就,他的这一观点应该说具有特定内涵和深意。

  全国政协委员孙继业的“两会”提案认为,目前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抑制购房投机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物业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也指出,物业税的确应该尽快出台,制定合理、有利的政策措施将对房价的非理性上涨起到抑制作用,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尽管关于开征物业税已经形成共识,但开征物业税的相关政策措施一直不甚明朗,诸多专家也表示很难预测其出台的具体时间。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征收物业税的确面临诸多问题。例如,民众是否认识与接受,物业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是否理清,具体征收物业税的技术支持与保障是否形成,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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