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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www.110.com 2010-07-30 13:28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大局。因此,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筑牢防腐倡廉的防线,既是考验也是责任。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看落实,不能仅仅是喊在嘴上、留在纸上、而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笔者认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重点要抓好教育这个前提,以强化制度建设为保证,以落到实处为目的,以监督检查为手段,抓住责任追究的关键环节,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树立崭新的税务形象。
       一、强化教育是前提
"教育是基础,思想是先导"。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税务干部的观念问题,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促成理念上的创新,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变"要我防"为"我要防"。
首先,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基本内容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其次,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使全体税务干部明确从事税务工作不仅是权力,更重要的是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做好税务工作,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自己对于保证税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教育、引导和督促责任。第三,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组织税务干部学习《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使全体税务人员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内容,执法知法、执法守法;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渎职犯罪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放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不管或管理不力,同样要受到党纪的追究。第四,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廉政责任。重点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受到查处追究的典型案例,收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电教片,使所有领导干部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仅仅管住自己是不够的,必须要管好一班人,管好本单位,管好家庭,管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制度建设是保证
       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已经出台了不少的规定和制度,这些制度、规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我们认为还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四项制度:
       1、实行综合管理督察制。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工作特点建立《综合管理督察制度》,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四级督察机制,即:局领导班子对分管的工作和单位的监督,局综合督察小组对全系统工作的督察,局机关业务科室对本业务的督察和分局长对本单位工作的督察。重点督察"两权"行使、行风建设、纳税服务、内部管理等内容,以实现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内部管理运转有序、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廉洁自律不违规定、行风评议进入前位的目标。
       2、实行政务公开经常制。建立健全由对外公开、对内公开、责任追究三部分组成的《政务公开办法》。对外,主要公开"办税十公开"内容;对内主要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干部任免录用基本情况、评先评优的评选或推荐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经常制,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全体税务干部职工乃至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3、实行行风评议追究制。大力加强税务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出台行业作风建设意见,二是通过走访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以及开展"税务局机关作风建设乡镇、部门行"活动等方式,争取全社会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税务形象;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办法,对在行风评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与一票否决,并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切实打造税务系统行风建设的新平台。
       4、实行"两权"监督前移制。为健全和落实"两权"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采取措施,对"两权"监督实施关口前移:一是完善大小基建公开招投标制度,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二是完善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制度,并列入政府采购范围;三是完善经费管理制度,贯穿牢记"两个务必"的指导思想,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四是完善减免税及税前扣除、核销的会办制度,实施阳光工程,解决"暗箱操作"的问题;五是完善发票管理领用存销及税款入库制度,切实解决"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等等。要通过陆续出台的各项制度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进行分解、细化,在各个环节构成相互监督与制约的机制,铲除不廉行为赖以生存的土壤,构筑反腐倡廉的立体防线
       三、落到实处是目的
       抓落实,就要求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科技加盟,全程监控,构建预防平台。努力实现以人管税到计算机管税的转变,减少人为因素和执法的随意性,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构筑坚实的平台,使"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得到融会贯通;二是坚持与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重点突出理想信念、责任与效率、职业道德、现代科技知识"四项教育",不断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与终身教育的观念,倡导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三是坚持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把优质服务作为加强党风建设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服务层次,努力实现由被动的滞后服务向主动超前的跟进服务、由浅层次微笑服务向深层次的政策服务的转变。真正使纳税人"明明白白纳税,实实在在监督"。
       四、监督检查是手段
       (一)建立严密的"两责"体系,变"空监督"为"实监督"。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只有明确需要监督的内容,才能实施有效监督,防止监督"空对空",做到有的放矢,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用中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执法和管理随意性大、量化尺度不统一、责任难以落实到人、考核不能落实到位等问题,从理顺程序、界定权责入手,要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按照直接责任、连带责任、第一责任3个级别,分经济处罚、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个层次进行追究。
       (二)坚持严格的责任追究,变"软监督"为"硬监督"。追究能否到位是决定"两权"监督能否落实到位的关键,也是解决监督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此,在追究过程中严格做到"三坚持、三反对"即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反对主观随意性;坚持公平公正性,反对徇私情;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反对片面性;并注意区别工作不到位与越位、无意过错与主观故意、一般工作过失与严重失职渎职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内容,并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补充、相互支持。
    (三)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变"泛泛监督"为"重点监督"。要注重研究掌握税务机关这一"高危性"职业的特点和"两权"运行中的规律,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易发、高发、多发性问题实行重点监控。同时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可以开展"六查六看"活动,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环节,看户籍、地域、专项管理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干部失职、失责问题;查行政处罚环节,看有没有滥用职权随意处罚和以税谋私等问题;查税收环节,看是否存在擅自越权减税、免税和混淆入库级次问题;查纳税定额环节,看有没有"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查发票、票证环节,看有没有虚开、丢开等严重失职问题;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节,看有没有执行不到位问题。
       五、严格追究是关键
       一是要定期进行考核。每年要对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可以纳入规范化管理进行综合考核,也可以有重点地进行专门考核。考核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还要注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原则。三是要有科学的考核办法和程序,实行自我考核、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通过面对面的批评、发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工作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这样,既可以促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提高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又可以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四是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要载人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责任制专门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当年不得提拔,不得评先、晋级;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要予以免职。五是要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公开制度。公开是为了提高廉政建设的透明度,是一种对群众高度信任的表现。在追究责任时,建立公开制度有利于群众的监督,也有利于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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