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涉外税收——个人所得税
www.110.com 2010-07-30 17:57
北京中侨投资移民互联网信息:一个人的居所或习惯性居住地在德国,或者在一个日历年度连续在德国停留的时间超过6个月,则该人被视为德国的税收居民。非上述意义的德国居民个人,如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其至少90%的所得或不足1.2万马克的所得是在德国取得,根据申请也可视为居民。一般情况下,判断税收居民不考虑公民身份,但在税收协定中,公民身份与双重居民身份的制定相关。
非居民个人仅就税法规定的源自德国的几种收入纳税。税收协定对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有更严格的限制。
依收入种类的不同,所得税的缴纳有的采取申报制,有的采取预扣制。采取申报制时,虽然非居民比居民的可扣除项目和宽免额更少,但却适用相同的累进税率;一般不低于25%,非居民雇员则适用特别规定。
- 上一篇:德国购物的免税与退税
- 下一篇:德国涉外税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文章
-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规定通知
- ·税收公平原则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法
- ·政协委员呼吁税收“劫富济贫” 提高个人所得税
- ·新六残人员可享个人所得税减征税收优惠
- ·灾区税收政策通知:损失重大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 ·居民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 ·新六残人员可享个人所得税减征税收优惠
- ·灾区税收政策通知:损失重大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 ·居民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规定通知
-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规定通知
- ·经济合同中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 ·几种重要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操作
- ·关于专利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 ·几种重要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捐赠节税
-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遗产节税
最新文章
- · 国际税收政策解析----税收饶让制
- · 国际财经快报:奥巴马4日将公布
- · 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税收竞争与税
- · 德国购物的免税与退税
- · 德国涉外税收——个人所得税
- · 德国涉外税收——企业所得税
- · 新加坡涉外公司所得税
- · 新加坡涉外税收优惠
- · 新加坡的公司税
- · 新加坡的财产税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