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税务管理 > 发票管理 >
发票专用章刻制申请
www.110.com 2010-07-30 14:57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章刻制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厦门市公安局刻制公章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4)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个体工商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和证明。

  业务流程:填表、报送相关材料到厦门市欣地税务师事务所柜台受理——刻章单位——欣地柜台领取。如需刻制两枚以上发票专用章的,需由地税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受理。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5个工作日领章。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