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2)
www.110.com 2010-09-03 13:08
第十三条 拆迁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必须密闭存放,及时集中分拣、回收、清运生活垃圾,严禁乱倒、乱卸。
第十四条 拆除房屋渣土清运,必须使用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资质认定的运输单位及车辆。
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施工单位应当在拆除房屋前,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市人民政府1994年第16号令),向市或者区、县渣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渣土消纳手续。
第十六条 拆除房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市人民政府1996年第13号令)进行装载,运输车辆装载渣土不得超过槽帮上缘,并苫盖严密,槽帮挂钩灵敏有效,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并按照渣土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不得泄露遗撒、尘土飞扬。
第十七条 拆除房屋渣土必须消纳到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审核批准的渣土消纳场所或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回填工地,严禁乱倒乱卸。
第十八条 市、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市、区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以及城管监察、市容监察组织对违反《规定》及本细则的行为,必须依法制止、纠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于不属于本单位处罚权限范围内的行为,可以向有处罚权的部门出具处罚建议书。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完)
- 上一篇: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
- 下一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
相关文章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失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年)
- ·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补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在城市房屋拆迁范围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修正)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失效]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房屋拆迁单位开展
- ·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
- ·北京市实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补充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我市房屋拆迁中
-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房屋拆迁管理
- ·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