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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融办:无抵押担保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在宁波推出3个月来,为一些受“融资难”困扰的小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并使更多的小企业看到了希望。据宁波市金融办昨日发布的数据,至昨日为止,宁波市已发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70笔,贷款累计金额5787万元,为缺乏抵押担保的64家小企业及6户农业种养大户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目前我们的试点机构中,银行有工行、农行、中行和宁波银行四家,共计49个网点可以办理。我们下一步将增加试点机构的数量,大约在下个月中旬,建行市分行和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将成为新的试点单位,其中建行营业网点有12家,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有59家,合计71家。具体情况以各有关金融机构的公告为准。”市金融办有关人士表示,之后,第三批试点机构将在股份制银行间推开,市民或者小企业主办理小额保证贷款将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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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对象可申请贷款

  宁波市的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条件就可向开办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已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具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其中城乡创业者还须同时拥有宁波市常住户口,并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担保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申请人为法人的,须具有一年以上的连续经营记录,无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承担无限担保责任。但他们的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性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其办理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及附加保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等)的前提下,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试点期间,农业种养殖大户、小企业、城乡创业者的单户贷款发放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00万元、10万元。各试点银行和保险机构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出现多头重复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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