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欠员工薪水 总公司被判担责
www.110.com 2010-07-23 14:39
江苏来沪的季某在一家装潢公司担任施工队长,工作一年多却只拿到该公司加盟店长的一张欠条,而店长本人却逃之夭夭。季某为此将装潢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作出一审判决,装潢公司被判支付季某人工费7.5万元。
季某来自江苏,自2004年10月起,他开始到上海红蚂蚁装潢设计有限公司莘庄店工作,担任工地的施工队长。工作期间,季某只收到了部分生活费。2006年1月14日,公司莘庄店负责人湛某以公司名义向季某出具一份欠条,言明欠季某人工费用共计7.5万元。但之后,湛某便去向不明。季某为讨工钱,多次到公司交涉,但公司却认为,公司与湛某只是加盟关系,故不同意支付欠款。无奈之下,季某于2006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潢公司支付7.5万元人工费。
审理中,装潢公司提供了与湛某的加盟协议,协议约定由湛某向公司缴纳装潢质量保证金3万元,并每月缴纳广告费人民币7000元、管理费人民币500元,加盟店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公司对加盟店的债权债务不负任何责任。公司认为与原告间并无劳务关系,欠条上既无公司公章,也未注明具体工程项目,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庭审中季某提供的《上岗操作证》、《施工队长责任书》以及湛某书写的欠条三份证据,可以确认季某为公司下属莘庄店提供劳务。湛某作为莘庄店负责人,其向季某出具的欠条应为职务行为。装潢公司虽辩称加盟协议中约定被告对加盟店的债权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该协议作为公司与湛某签订的协议,仅能约束协议双方。湛某作为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招用的劳动者应由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故公司应对季某的人工费承担清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季某人工费7.5万--元。
- 上一篇:厨师外出送菜跌伤 老板赔偿3万
- 下一篇:雇员送气酿火灾 液化气老板赔8万
相关文章
- ·连续加班突然休克“薪水封顶”逼员工休息
- ·工厂即将破产 员工担忧被拖欠薪水提前不干
- ·【合伙加盟】硕士生卖臭豆腐一年多加盟店达2
- ·中宝首饰太原加盟店吉祥开张
- ·加盟店携款蒸发 消费者维权艰难
- ·八人假冒中石化中石油员工骗取加盟商入网费获
- ·员工患病,薪水如何支付
- ·企业员工竞业禁止合同
- ·小沈阳《大笑江湖》演小鞋匠 大S有望加盟
- ·英特尔员工有大发明可获股票
- ·用餐时间两员工因口角打架属于工伤吗?
-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否支付员工工资
- ·深圳地区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最低标准有
- ·员工拒绝调岗降薪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女员工休完产假被解除劳动合同案
-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索补偿案
- ·花巨资培养的员工突然辞职
- ·在职员工另办公司引发竞业禁止纠纷 被判赔5万
- ·未约定竞业禁止员工离职加入竞争公司案
- ·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却败诉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