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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不满14岁少女恋爱同居领刑(3)
www.110.com 2010-07-24 10:23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公安局原民警刘某某因违章驾驶机动车连撞两人,并致其中一人死亡,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现年44岁的刘某某家住托克托县城关镇新建东路,系托克托县公安局民警。2006年10月28日17时许,刘某某驾驶“蒙A0308”警号小客车沿新华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一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骑电动自行车行驶的李某某发生碰撞,同时又将由南向北徒步横过马路的行人崔某撞倒,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崔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违章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他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且有悔罪表现,故应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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