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六安原副市长王伟8年77次受贿60万一审被判七年半(3)
www.110.com 2010-07-24 10:24

 2月14日,原青岛铁路分局设计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庆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公司经理吕思龙,因共同贪污127.2万元,以及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被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数罪并罚,以贪污、受贿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年、15年和并处没收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姚庆田、吕思龙在任职期间,自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分、发包烟台电厂铁路专用线、潍坊中冶煤炭有限公司专用线工程中,通过瞒报工程总量、虚增工程造价的手段,共套取工程款127.2万元,后二人私分。姚庆田实际占有70万元,吕思龙占有57.2万元。另外,姚庆田还在2003年1月至2005年1月间,在分包张东·博小线立交桥工程、昌东昌盛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和烟台电厂专用线工程中,采取同样的手段,个人贪污公款46万元。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姚庆田、吕思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揽工程,在节日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务,共分别收受他人送给的贿金及银行储蓄卡共计2万元和13万元。

    案发后,姚庆田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主动坦白交代了个人受贿行为,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构成了自首,并协助侦查机关退缴了赃款及非法所得160万余元,追缴了吕思龙赃款64余元,被从轻减轻处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