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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嫌工资少饭菜中加亚硝酸盐毒倒71人被判6年
www.110.com 2010-07-24 15:09

    在广东三水某商场生鲜熟食部做厨师的谭某桂,因嫌工作辛苦薪水少向主管辞职未获批准。于是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盐掺入其炒的饭菜中对外售卖,欲以此达到辞职的目的,致使71人食用后出现昏迷、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近日,谭某桂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三水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每菜加入8-10克亚硝酸盐

  2005年10月10日中午,被害人刘某明、陆某基等多人吃了在三水某商场生鲜熟食部购买的快餐盒饭后,出现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之后又发现多人有此症状。疾病防控中心在饭菜和调味盅中,均检验出过量的亚硝酸盐。而谭某桂是当日炒菜的唯一厨师。警方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谭某桂在10月9日下午4时51 分,从商场货架上存放亚硝酸盐的塑料箱里拿走一包白色物品,证实是亚硝酸盐。

  经查,谭某桂,男,1968年8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广宁县人。10月9日下午5时许,谭某桂从该商场后仓偷偷拿了一包亚硝酸盐(内有白色卡片标识),放到厨房砧板下面的调料盘上。10日上午 11时许,他将整包亚硝酸盐倒入原来放白砂糖的调味盆里,并在他炒的每个菜中都放入了8-10克的亚硝酸盐,供顾客食用,致使71人出现昏迷、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造成该商场三水店直接经济损失139734.11元。

  欲逼主管同意其辞职

  谭某桂在法庭上辩解称,他从来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亚硝酸盐。2005年10月9日,他拿的那包白色物质没有标识,他以为是味精;还称亚硝酸盐是有人故意放入他的调味盅的;他对他所炒的每个菜都尝过味,身体也没有异常反应。但据警方调查,该店生鲜熟食部使用的亚硝酸盐只有一包,虽然亚硝酸盐包装袋外无文字标识,但袋内有一张卡片,写有亚硝酸盐字样及存放条件、用法用量。此外,2005年8月,在员工岗前培训时,主管领导曾向全体厨师说明了亚硝酸盐及双氧水的用途和用量,员工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因而谭某桂应该知道,顾客吃了他当日炒的菜,肯定会出现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

  警方最后调查获悉,谭某桂把亚硝酸盐放到自己炒的菜里,是因为嫌在商场工作辛苦,薪水少。国庆前他曾向主管辞职但未获批准,他想以此方式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并认为如果有人中毒,商场会说他的菜炒得不好,主管就会同意其辞职。

   
 中新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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