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打伤职工所聘律师赔偿13万
www.110.com 2010-07-24 15:09
上海富卫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在其职工张女士约请的律师进行调查时,因言语不合而起争执,并动手殴打律师,致其构成轻伤。12月12日下午,吴某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经审理查明,今年10月19日午后,吴某在本市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红南路9号上海富卫工贸有限公司内,与陪同张女士前来协商工伤赔偿事宜的何律师因言语不合而起争执。期间,吴某对何律师实施殴打,致何律师左耳膜外伤性穿孔等。经鉴定,何律师的伤势构成轻伤。
第二天,吴某前往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吴某赔偿了何律师各类经济损失13.8万元。
法院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接电话通知后至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吴某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可对其从宽处罚。
中国法院网 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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