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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头蛇"护祖坟为名屡次敲诈矿场
www.110.com 2010-07-24 15:09

    中国法院网讯   看到外地厂商在自家门口山场投资开采铁矿,村民董某以该厂开采影响了其祖坟为由,多次暴力阻止厂商生产并索要“损失费”,在越来越高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竟然砸毁该厂办公物品。近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地头蛇”董某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前后,安徽省蚌埠市志宇矿山开采加工厂在安徽省凤阳县蚂蚁山投资开采铁矿。当年12月份开始,山下村民董某多次到该铁矿开采现场,以铁矿的开采影响了董姓祖坟为由,将自家的手扶拖拉机开到采矿点,连续5天睡在拖拉机里,堵住生产道路。铁矿的投资人夏志宇见无法正常生产,损失较大,迫于无奈便找人出面与董某协商。董某提出要让夏志宇“认损失”留做修坟用,并把自己安排在铁矿上班才同意其开采。经多次讨价还价,夏志宇被迫给董某 1.8万元现金并答应让董某到铁矿工作,每月工资600元,才使矿山得以恢复正常生产。

    2006年7月初的一天 ,董某再次闹到矿山,以铁矿前段时间停产后现又恢复开采未通知他为由,将该铁矿办公室的饮水机、液化气灶具等价值500余元的物品砸毁,矿山开采再次被迫停产。2006年7月15日,夏志宇向凤阳县公案局报案而案发。

    庭审中,董某辨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以铁矿开采影响董姓祖坟为由而阻止生产,且其索取的1.8万元并未用于维修坟墓,而是用于个人花销,其主观上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对被害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对其辩解理由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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