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时30分,郭仁育讯问李时,王南雄见李不交代,就用手拧其。李不说实话,李武挥拳打李的头部,还用皮鞋打李的耳朵两侧,许仁文用脚踢李的腿部,文福也用脚踢李的下身。此时,刚到达的刑警队队员陈长郁见状,便离开会议室。李基益被殴打后,交代了犯罪事实。
16时许,陈长郁返回会议室,会议室的人员陆续离开,他作笔录时发现李基益昏迷。17时左右,李基益被送到医院抢救,次日凌晨4时死亡。
案件进展
两人涉嫌刑讯逼供
2006 年10月16日,琼中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此案移交该院公诉科,并向公诉科出具了“起诉意见书”和“不起诉意见书”。在“起诉意见书中”,反渎职侵权局认为,认定文福涉嫌刑讯逼供,及李武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证据,还有被抓的4个人供述材料等,应以刑讯逼供罪依法追究这两人的刑事责任。考虑到李武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文福能够坦白交代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郭仁育涉嫌玩忽职守罪,但坦白交代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在“不起诉意见书”中,反渎职侵权局认为,县城派出所副所长王南雄涉嫌玩忽职守罪。但是,王南雄在审讯李基益过程中,处于协从地位,属从犯,在检察机关对其逮捕后,能够配合侦查,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
家属疑问
“致命一击”是谁干的?
为了能为死去的儿子讨个公道,李宏强四处奔波了近4年,车费都已经达到了6000多元。
昨日见到记者时,他说首先得感谢省人大、省委政法委及省检察院对此案的督促,还得感谢琼中县检察院对此案的积极侦查。欣慰之余,这位父亲担心此案最终不能得到公正处理。
符光银也有同样的忧虑,他说:“李基益是因生前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到底是谁给了李基益致命一击呢,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出具的‘意见书’上都没有表明出来。”
符光银还说:“按《刑法》的相关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并且要从重处罚,对此案中的一些犯罪嫌疑人公诉机关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此案,此案就应该移交省检海南分院提起公诉,而不应该由琼中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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