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顾然地等人非法经(9)
www.110.com 2010-07-24 15:12
一、被告人顾然地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驱逐出境。
二、被告人吴东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三、被告人库迪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驱逐出境。
四、被告人吴世彪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罚金3万元。
五、违法所得财物和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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