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剩余“活动经费”占为己有如何定性(2)
www.110.com 2010-07-24 15:48
三、侵占罪与诈骗罪主要的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般是指基于委托、习惯而成立的委托、信任关系所拥有的他人财物。而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被害人的财物。本案中,王某并没有送给李某财物,只是将5万元钱作为活动经费暂由李某支配,余款应归王某所有。事后,王某觉得可能还有余款,遂向李某要求返还。李某却拒不归还余款,故构成侵占罪。
- 上一篇:看守所长用在押人员干私活致其脱逃构成何罪
- 下一篇:劫财未果逼人去借如何定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