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肖令、王坚军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www.110.com 2010-07-24 15:55

  一、案情

  肖令,又名欧阳宇红,女,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乡县人,大专文化,原系湖南省长沙市国土局用地科副科长、地籍科科长。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四日因受贿案被长沙市东区人民检察监视居住,同月十八日被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八日被逮捕。

  王坚平,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栾洲县人,大专文化,原系湖南省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干部。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因受贿案被监视居住,一九九七年二月五日被逮捕。

  肖令、王坚平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由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侦查终结移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日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庭审调查认定如下事实:

  肖令在担任长沙市国土局用地科副科长期间,参与审批办理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工作,为牟取暴利,纠集被告人王坚平,采取虚报注册资金等非法手段,骗取工商登记,自一九九二年六月至一九九三年六月间,先后成立长沙市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长沙市宏达贸易公司、长沙市雅典家庭装饰材料公司和长沙市阳帆贸易公司等四个公司,并安排亲友、同学担任上述公司的法人代表,两被告人则幕后操纵,以上述四公司名义,四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体事实如下:

  1、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湖南海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长沙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本市晴家巷十二点五七二亩土地使用权。该公司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肖令向该公司提出将其中三亩左右转让给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的要求,但未对海联公司表明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系其个人所办,海联公司表示同意,并以十七万五千元的价额将其中三点二一六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在此过程中,肖令要其友杨××出面办理有关手续。肖令利用职权为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划定三点二一六亩土地的红线。此转让因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未办理立项及规划定点等手续,而没有获得市国土局批准。

  一九九三年二月,肖令又向湖南省经济开发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周××提出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在晴家巷的三点二一六亩土地使用权可以一百万元价额转让给该公司。其未对周××表明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系其个人所办,周××也不知道宏达建筑装饰材料公司系肖令所办。周××考察后,表示同意以一百万元受让。肖令又要其友杨××出面同经济开发房地产公司办理了有关手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