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行政法案例 > 行政诉讼法案例 >
全国首例公民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之法理分(3)
www.110.com 2010-07-24 11:31



  但随着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朕即国家”被“人民主权”所取代,国家的一切权力被认为来源于人民的让与,任何统治者违背人民的意志将被人民抛弃,对此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中有经典的论述,人所共知,不在赘述。但要统治者服务于人民,就必须给予一定的权力,统治者处于绝对的束缚之中就不能实现目标;要统治者更好的服务于人民,解决的办法就是把权力和责任联系起来,享有权力就必须承担责任,让他们"带着镣铐跳舞",权力与责任同在,于是乎“权力即责任”。联系到本案的主题-行政立法,《宪法》第10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纪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工作。”由此可见,当前中国行政立法主体多元层级多种,然而仅规定权力无责任者有之,权力多责任少者更多。更可恶的是某些行政机关出于自身利益故意殆于行使法定职权,该立的不立,该废的不废,该改的不改,结果致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严重受损。本文所讨论之案例即为明证。该问题涉及“责任”一词的含义。

  三 行政立法的特征和形式是什么?

  从世界范围来看,行政立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近代以来政府职能发生巨变的产物。对其认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对其含义的表述也是众说纷纭[9]。这里我不想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不过,我认为,理解行政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的行为,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和相应职责为标志,行政职权包括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但并非所有行政主体的抽象行政行为都属于行政立法的范畴,这涉及行政立法的范围问题;其次是行政立法的范围,行政立法必须有宪法法律的授权,近来有学者提出"不违背"[10]原则,并被实务界接受,而且授权也应该有一定的限度,否则立法机关过度授权必将将导致"自杀"[11],因为行政立法只是一种从属立法,受制于议会立法,不得与议会立法相抵触,不能取代议会立法的主导地位,比如对于涉及人身权利等方面的问题,许多国家仍坚持议会立法的原则;再次,行政立法要有明确的根据行政机关在行使所授之权时,要受到授权法的制约,必须符合授权法所规定的目的、内容、范围和标准,接受委托者的审查和监督;再其次,行政立法应包括废﹑改﹑立三个方面,大家通常理解行政立法仅为“立”,而“废”和“废”往往被忽视,其实后两者同样对中国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中国刚刚加入WTO,很多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联系本案,该过时失效的“规章”因被"忽视",已经造成几百万的损失(可能是一个人一生的心血)。宪法理论告诉我们,个人财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这里的法应是良法;西谚说“任何人不得因自己的过错受益”,因此本案中四百多万和一百三十万之间的差额就不应该留在(江宁区)政府手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